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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利同志在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加入日期:2004-7-9 14:46:03 作者: 来源:淄博廉政在线
 

在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 清 利


同志们:
刚才,道光同志传达了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先进,永新同志总结了去年的纠风工作,并对今年的任务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  一、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纠风工作的重要性
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级纠风办围绕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做了大量工作,纠风专项治理不断深入,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有了较大进展,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全市广大纠风工作者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从事纠风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慰问,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纠风工作任重道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现象还未得到根本治理;个别部门的个别人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之名,行“三乱”之实,基层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很大;群众上学、看病负担重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办事不公、刁难群众、作风粗暴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阻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群众观的高度,深刻认识纠风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要从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来看待纠风工作。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是与党和人民政府的宗旨背道而驰的。纠风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大量涉及经济问题,处在政治与经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结合点上,是一项紧贴经济建设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做好纠风工作,是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只有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才能更加紧密地联系群众,更好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创造性激发出来,把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二,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来看待纠风工作。群众对不正之风以及由此导致的切身利益受损的问题,有着切肤之痛。从这些年纠风工作的实践看,在每一个不正之风问题里面,几乎无一例外地反映了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风不正、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与民争利的行为。这些行为,极易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全局的高度,坚定自觉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纠风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第三,要从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看待纠风工作。社会环境优劣对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至关重要。没有一个稳定、宽松的发展环境,就不可能吸引投资、引进项目,更谈不上加快发展。从现在的情况看,加快淄博发展,既面临生产要素制约的问题,也有发展环境方面的影响问题。近几年,我们加大了优化环境工作力度,乱收乱罚、人为设障、雁过拔毛等问题已经大大减少,但并没有彻底根除。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从服务和服从于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高度出发,把纠风工作作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坚持不懈地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软环境。

  二、明确重点,求真务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  当前,纠风工作的重点从大的方面讲有两个:一个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个是危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和根治这些问题,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必须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推动纠风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第一,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也是涉及面最广、群众要求最为迫切的工作,必须狠下功夫,切实抓出成效。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要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加大对搭车收费和各种摊派的治理力度。要加强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资金的错误做法,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公示、巡查督导、专项审计和乱收费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努力使教育乱收费现象逐步得到遏制。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着重解决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问题。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的定价行为,坚决制止虚高定价。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重点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落实,深入推动农村税费改革,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加大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使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减负增收政策带来的实惠。
 在突出抓好上述三项工作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党政部门利用职权滥印和发行报刊工作的成果,认真开展整顿统一着装的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对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纠正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推动纠风工作不断深入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不严肃查处案件,纠风工作就没有震慑力,落实纠风工作的各项措施也就没有推动力。各级各部门要敢于运用查办案件这一手段,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妨碍改革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要坚持违纪必纠、处罚必严,坚决纠正和克服对违规违纪人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法纪,形成刹风整纪的强大威慑力。

  第三,依靠群众,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广大人民群众既是不正之风的受害者,又是做好纠风工作最重要的力量源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依靠群众开展纠风工作的途径,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为主要对象,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采取市区县联动、条块结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形式,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要不断总结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机制,评议范围上要突出重点,评议内容上要紧扣热点,评议方式上要找准着力点,评议效果上要有亮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问题要紧追不舍、整改到位。要进一步规范评议行为,严肃评议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评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评议结果公开、公平、公正。要把民主评议与落实各种形式的公开办事制度结合起来,整体推动纠风工作。

    三、加强教育,深化改革,注重治本
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说到底也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深层次问题的外在反映。要从根本上纠正不正之风,必须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要求,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正之风问外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结合起来,注重源头治理,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第一,加强教育,着眼防范,筑牢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不正之风的突出表现,深刻分析原因,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开展以宪法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纪律观念。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行政执法部门增强执法为民的观念,经济管理部门增强勤政爱民的观念,公用事业单位增强服务为民的观念,树立和形成良好的部门和行业新风。
    第二,健全制度,创新机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我们开展纠风工作,也要逐步确立制度建设的核心地位,抓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纠风工作寓于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要始终抓住、抓好依法行政这个关键环节,使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在行使公共权力、管理行政事务时,依照法律履行职责权限,规范权力运作,防止权力变相转移。纪检监察机关既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又是促进依法行政的执纪机关,要把纠风工作与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用纠风这个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用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来检验纠风工作的成果。
    第三,强化监督,从严执纪,逐步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要把监督检查作为落实纠风工作任务措施的重要环节,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提高纠风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重视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增强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要认真落实信访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特别是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举报投诉,一定要严肃对待,认真受理,及时处理。
    第四,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纠风工作部门,要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纠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纠风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对纠风工作负总责,经常研究过问纠风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纠风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纠风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 同志们,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关系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及纠风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两提前、一率先”的宏伟目标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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