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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五项措施推动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加入日期:2004-8-24 15:46:19 作者:刘谦 来源:淄博廉政在线
 

    一是大力实施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程。该区以实施“阳光工程”为契机,以一个中心五个培训基地为依托,开展大规模培训教育活动。区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100万元用于失地农民培训费的补贴,镇、村两级从征地补偿费中拿出专项资金予以补助。重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推行农民技能“蓝色证书”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兴办各类职业教育,凡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培训的,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税前列支。二是通过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目前,该区已有农业龙头企业6家,各类产业化组织150个,带动农户8551户,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17800人。三是大力发展畜产品深加工、果品冷藏加工,脱水速冻及净菜配送等新型业态。针对农民自身文化、技术素质较低的实际,重点发展需要专业技术少、就业容量大的商贸流通和服务业等新型业态,制定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从业。四是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就业。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和各类中介组织,进一步健全以农民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市场就业机制,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或就业。五是政府买断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失地农民提供一部分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修、社区保安等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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