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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池水同志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暨市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加入日期:2005-2-25 9:22:44 作者: 来源:淄博廉政在线
 

淄纪[2005]1号


关于印发刘池水同志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暨市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纪委、监察局,齐鲁化工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党委、纪委、监察室,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派驻机构,市属各重点企业集团党委、纪委、监察室:
  现将刘池水同志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暨市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淄博市纪委
                                       2005年1月30日

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暨市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5年1月30日)
刘池水


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传达贯彻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要求,总结2004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任务。
  最近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要求,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对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张建国书记今天还要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2004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2004年,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大力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多次听取市纪委、监察局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几起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市委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专门致信全市党员干部要求严守“五个不许”,主要领导带头做、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对反腐倡廉工作实行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结合“三个体系”加强考核,对8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推动了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齐抓共管的局面有了新发展。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开展的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清理纠正了33名县处级、12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的企业职务;清理归还了711名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借用的公款358.87万元;清理收回了1475人违规用公款购买的商业保险55.47万元;清理了部分超标小汽车;清理收缴和减少违规统一着装7674套。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认真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等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全市各级党政“一把手”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政承诺,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述职述廉,有1705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三)一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正。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抓了“四个坚决纠正”。全市累计清欠工程款13.46亿元,清欠农民工工资1.1亿元;清理拖欠、截留、挪用征用土地补偿金13.65亿元,撤消开发区(工业园)42个;及时协调解决了房屋拆迁中的一些矛盾纠纷;督促完善企业改革改制政策,维护了职工正当利益。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抓了“三治理、两巩固”。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共减轻学生经济负担2934万元;认真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取消全市性不合理收费12项,完成药品集中采购1.39亿元;认真治理了违反规定强行摊派征订报刊问题。继续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治理乱收费,全市减轻农民负担1.3亿元;继续巩固了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
  (四)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200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833件次;立查案件473件,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2件,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35件,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5件;处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341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秉公执纪、敢于碰硬,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努力保持了严惩腐败的强劲态势。严格依纪依法查办和审理案件,在全市实行“乡案县审”制度,保证了案件质量。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为6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人员澄清了是非。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举报工作,通过纪委常委轮流公开接访、主动下访和派人进京处访等措施,妥善处置了一些“老、大、难”信访问题,为建设“平安淄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紧紧围绕第一要务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纠风治乱,对市直76个重点部门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对全市59个重点系统和单位进行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再次精简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1项,对继续保留的385项逐一进行规范,并纳入了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受理各类投诉587件,追究违规违纪公务人员161人次,收缴和退还各种乱收费621万元。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全市共开展各类行政执法监察73项,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392.74万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603.72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174条,协助建章立制574项,促进完善管理,保证了政令畅通。
  (六)治本抓源头工作稳步推进。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教育、“两个《条例》”知识电视大奖赛、反腐倡廉公益广告评选等活动,邀请中纪委原副书记刘丽英作形势报告,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在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党校培训班增加反腐倡廉教育内容,持续加大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力度,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效。特别是 “淄博廉政在线网站”,开通运行半年来,上网访问已突破16万人次,在全国同类网站中综合排名第4位。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对市直248个部门和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管理,积极落实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制度,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完成政府采购4.26亿元,节约资金0.74亿元。对189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行了民主推荐、公开招考、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职公示等制度。继续深化“三务公开”,办事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面上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些任务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有些工作成效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这里,我向大家报告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情况。一年来,市纪委常委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市委权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履行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市纪委先后组织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惩防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会、科学发展观和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等,保持了政治上的清醒。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纪和程序规范办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常委同志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监督,营造了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讲学习、树正气、创实绩、塑形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同时,我们也感到,市纪委常委一班人自身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纪检监察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真诚地恳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帮助和监督我们改进作风、干好工作。
  二、2005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5年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保持严惩腐败强劲态势,加大预防力度,抓重点、求突破、上水平,努力夺取反腐倡廉工作新的更大成效。
  (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干净干事、廉洁勤政。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保持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市委权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五个不许”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法纪责任,并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要继续巩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成果,切实防止超标车、违规建购住房等问题的反弹。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
  (二)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巩固发展“四个坚决纠正”工作成果,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治理整顿各类开发区,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特别是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污染事故,要坚决立案调查,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认真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规范高等院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二是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认真查纠收受“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行为。三是治理农民负担。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四是治理公路“三乱”,继续确保淄博境内公路无“三乱”。五是治理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从严审批各种办班和发证行为,严格控制收费标准,对借机乱收费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要严禁党政机关、管理部门以周年庆典、搬迁挂牌等名义乱发请柬、乱收钱财、乱拉赞助、乱搞摊派。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坚决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通过深化改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切实加强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对基层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纠正,对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要及时排除,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不廉洁或作风粗暴引发的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区县可根据情况开展对乡镇和村居财务进行清理、审计,促进完善管理。
  (三)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和人民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继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强劲态势。要突出重点,既大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也及时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要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查办和审理案件,切实保证办案质量。积极稳妥、安全有效地使用“两规”、“两指”等办案措施。正确执行政策,灵活运用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有关部门要多沟通、多协商,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和审计部门的优势;对内要统一整合力量,及时调度综合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组织集中查办大案要案;对下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市案件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高度负责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纪委常委公开接访、深入基层下访和领导包查信访案件等制度。提倡实名举报,既要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稳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根据中央政治局的要求,今年中纪委五次全会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放到了首位,把司法体制改革也摆到了突出位置,还提出了推进金融企业改革的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改革工作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紧抓好“六项改革”:(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任期、聘任、考核、辞职、待岗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票决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等方面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防止和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职”。(2)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4)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加强预算外资金监管,严禁私设“小金库”。(5)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6)继续推进金融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打击“洗钱”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制定对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准各单位私自对外承包、租赁和处置国有资产,不准用国有资产作抵押私自为单位和个人进行贷款担保,不准用国有资产的收益乱发补贴和擅自提高福利待遇。不准违反规定将公款擅自借给个人经商办企业。继续督促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坚决纠正明脱暗不脱行为,无论是现在职还是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担任所办经济实体的职务,更不得兼职取酬。
  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四项制度”:(1)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2)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3)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4)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不准巧立名目组织活动和乱收费。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要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促进转变作风,改进管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监察投诉中心的作用,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阳光作业,杜绝“体外循环”,严禁“暗箱操作”。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
  围绕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以及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等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查处违规违法乱上项目、滥铺摊子和破坏环境等行为。继续做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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