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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加入日期:2007-1-31 15:25:59 作者: 来源:淄博廉政在线
 

张建国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暨市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刘慧晏主持会议 冯梦令常志钧周清利岳长志刘池水等出席会议


    1月30日,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暨市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国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慧晏主持会议。市政协主席冯梦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志钧,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周清利,市委副书记岳长志、刘池水,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市政府特邀顾问,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常委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启全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去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张建国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上来。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要求,深刻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张建国强调,要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级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市委常委会将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意见,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对作风建设作出公开承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多种手段,督促领导干部纠正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要进行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张建国强调,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于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坚定不移地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抓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自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要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抓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抓好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
    张建国要求,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刘慧晏就会议的贯彻落实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和报告精神,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实际,细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市长助理,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市纪委委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区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局长,高新区工委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市直各部门、市属各重点企业集团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各工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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