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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落实十项制度构建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加入日期:2007-12-27 16:30:03 作者: 来源:市优化环境简报
 
    一是政务公开。将机构设置、职能、工作业务、办理程序及承办人、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网站信箱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二是重大事项报告。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部门和区县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突发性事件及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业务工作,及时向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三是挂牌上岗。工作期间佩戴胸牌,办公桌摆放桌牌。四是AB角工作。业务工作繁忙的工作岗位要设定AB角工作方式,确保一人在岗,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五是首问负责。办理业务工作最先被询问到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办理或引导至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不得推诿、搪塞。六是一次性告知。对办理或来电询问业务的,要做到一次性办理或答复,需再次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和注意事项。七是限时办结。根据业务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完成,不得拖延。需延期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和办理时限。八是咨询答疑。对有关来信、来电及网络咨询的事项,指定相关人员及时或定期进行答疑。九是工作日午间禁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确需公务接待的,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十是责任追究。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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