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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入日期:2007-12-28 15:07:17 作者: 来源:淄博纪检监察信息
 
  一是审计村级财务各项收支。重点是各项收支是否足额入帐,有无侵占、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问题;各项承包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经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规范操作;村级办公经费、村干部工资及补贴、报刊费等开支是否合理。二是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对当年有离任村干部的村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没有离任村干部的村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对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做出客观评价。三是审计农村集体土地征、占补偿费用使用情况。重点是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发放到农民手中;安置补助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留归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全部统一纳入公积公益金科目进行核算,并用于增加积累,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土地补偿费是否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土地补偿费使用的民主监督机制,将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范围。四是审计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是对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使用、政府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等农民关注的事项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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