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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
加入日期:2007-3-21 9:05:27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广东省纪委印发《2007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方案》,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方案》,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其重点是:因企业改制破产、土地征用和承包、城镇拆迁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因社保基金管理、安全生产、环境污染、违规办学、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复退军人、库区移民等利益群体的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方案》提出,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登记建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对重大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落实领导包案。对排查化解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走过场、搞敷衍推诿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以至于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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