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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
加入日期:2007-4-17 11:06:04 作者: 来源:淄博廉政在线
 

淄纪发〔2007〕12号

关于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决定从今年4月至10月,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全面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要通过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理解和把握加强作风建设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关系,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
  1、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切实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做法,违背规律、盲目蛮干的做法,只顾眼前、不看长远的做法,畸轻畸重、忽视协调的做法,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的做法,好大喜功、脱离实际的做法,扎实解决好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2、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学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切实解决学习中存在的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现象,摆样子、走过场、把学习当作装点门面的现象,只唯书、不唯实、生搬硬套的现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领导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理论素养,加快知识更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和领导工作的本领。
  3、围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和发挥人民群众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切实解决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漠视群众的行为,自觉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实际行动感召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4、围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解决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团结同志,科学决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干好工作,积极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
  5、围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生活作风不是小事的观念,切实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慎独、慎微、慎重交友,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在廉洁自律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三、活动安排
  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以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深化教育效果。教育活动分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边整边改,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务求抓出实效。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阶段(4月至6月)
  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深入学习刘慧晏在市第十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和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省纪委编印的《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教育读本》。
  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五项工作:1、区县、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个人思想实际撰写学习体会。2、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要组织一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学习。3、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联系实际,在党员干部中讲一次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党课。班子其他成员也要给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4、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加强作风建设知识测试活动,以中央纪委编印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知识问答》、《反腐倡廉学习读本》、《廉洁从政党纪政纪及相关法规手册》为学习参考内容(测试时间另行通知)。5、各单位要总结和宣传一批作风优良的基层领导干部先进典型,通过举办报告会、演讲会和运用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弘扬新风正气,树立学习榜样;结合学习市纪委编发的《推荐廉政教育系列文章》,以领导干部因作风上放松要求而滑入腐败深渊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充实学习内容,深化学习效果。
  (二)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7月-8月)
  组织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己是否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乐,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不良作风,是否存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八次全会提出要认真解决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加以整改。
重点抓好四项工作:1、通过党小组会、谈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2、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区县和市直部门班子领导成员要认真自查自纠,写出思想剖析材料。4、要结合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在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中进行通报。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9月-10月)
  围绕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针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建立完善对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的各项制度,切实保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亲民爱民安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认真专业务实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清正廉洁自律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认真总结推广教育活动经验,进一步深化教育活动成果。
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本单位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及相关制度。2、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专题报告。3、市委拟于11月份召开全市“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会,各单位要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和培养、发现先进典型。
  四、强化措施
  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是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的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自觉接受教育,发挥表率作用,又要及时了解教育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市委成立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负责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调度指导等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教育方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检查指导。教育活动办公室每阶段要召开一次调度会,对教育活动进展情况调度综合和督促检查。
  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整合各方面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各级纪委和组织、宣传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把教育活动组织好。纪委要抓好教育情况的调度和督促检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协调会,做好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组织部门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教育情况的宣传报道,开设“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专栏,组织宣传报道作风建设方面的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曝光违反作风建设要求的反面典型,营造促进作风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
  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从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中共淄博市纪委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
                          200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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