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时事 >> 信息动态 >> 区县 >> 新闻正文
淄川区四项措施做好春节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加入日期:2008-2-1 9:36:07 作者: 来源:淄川区纪委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先后召开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和全区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对春节前后的信访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防控措施。从区委督查室、纪委、信访局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三个督导组,分片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二是加强排查,超前防范。以乡镇、部门为单位,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低保、拆迁补偿安置、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分配等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出的问题全部落实包案责任人,限期解决,每村确定一名联络员,实行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对重大信访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三是区别情况、妥善解决。按照“事要解决”要求,对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难案和非正常上访案件,按照一宗上访案件、一个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解决方案、一个解决时限“五个一”要求妥善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涉及生活困难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坚守岗位、确保畅通。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24小时信访接待制,各乡镇(部门)每天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公开接待来信来访,确保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上下联络畅通。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关闭

“淄博廉政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淄博廉政在线”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相关专题
·以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我市召开纪念党的纪检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座谈会
·与改革开放同行 扬淄博大地正气
·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
·高青县开展信访工作“双向规范”教育活动
·淄川区罗村镇探索试行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
■最新更新
■相关联接
·博山区利用焦裕禄故乡优势深化廉政教育
·桓台县创新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实行“6+1”模式
·高青县开展信访工作“双向规范”教育活动
·淄川区廉政文化进社区五项活动特色突出
·高青县实行企业负担“倒查账”制度
·淄川区“三转变”提高执法监察工作实效
·周村区“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成效明显
·淄川区“十查十看”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中共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淄博市监察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255001)
电话:0533-3184235 电子信箱:webmaster@zbj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