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时事 >> 信息动态 >> 区县 >> 新闻正文
沂源县健全五项制度推进源头治腐
加入日期:2008-3-11 14:52:55 作者: 来源:沂源县纪委
 
  近年来,沂源县纪委、监察局健全并实施“五项”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是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新修订了《沂源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11个方面的内容及报告程序、报告时间和违规处理办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方便了群众监督,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并实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规定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委各部委办局、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在县委年度政绩考核进行工作述职的同时,必须同时就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等情况做述廉报告。三是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由单位全体人员对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进行民主测评,每年测评一次,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评议得分较低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上级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四是提醒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根据群众来信来访或考核评议等发现的问题,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提醒打招呼的方式,提醒领导干部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将每月一日定为“廉政短信教育日”,集中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教育短信。五是实施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对县级预算外资金实行统管。对各单位实行财会人员委派制;对乡镇所属单位的财务实行“零户管理”;对农村财务,主要是从推行农村会计考聘委派制入手,以乡镇农经站为依托,对各村的财务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同时,不断加大对“小金库”清理和查处力度。(齐元奎)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关闭

“淄博廉政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淄博廉政在线”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相关专题
[Cospecial]
■最新更新
■相关联接
·淄川区纪委扎紧“三个篱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桓台县纪委强化反腐败工作协作配合
·博山区"约法三章”规范干部行为
·博山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淄川区制定重要事项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桓台县行风评议突出“三新”
·周村:“三廉”制度筑牢廉政“堤坝”
·张店湖田国税分局廉政文化促征管
中共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淄博市监察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255001)
电话:0533-3184235 电子信箱:webmaster@zbj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