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时事 >> 信息动态 >> 区县 >> 新闻正文
淄川区寨里镇实行村官“勤廉双述”制度
加入日期:2008-4-24 9:26:25 作者: 来源:淄川区纪委
 
    淄川区寨里镇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以村干部为重点,积极探索新方法,采取新举措,建立实行了村官勤廉双述制度。
  一是明确勤廉双述的对象及方式。勤廉双述的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和村两委成员。各村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村支部书记主持的专题勤廉双述会议,并指定专人记录。参会人员包括乡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会率不低于总人数的80%。二是规范勤廉双述的程序。双述对象分别报告半年来的工作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述职结束后,由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村干部根据各自分管工作予以解答,不能现场答复的,明确答复时限,限期解答。最后由参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双述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镇双述工作办公室。会后,村委会要将群众反映的意见汇总整理,填写《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反馈表》,并向全村党员群众公示。三是加大勤廉双述结果的运用力度。对村两委班子两次评议平均满意率达不到80%的,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对村两委成员两次评议平均满意率达不到80%的,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终镇级以上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对两次评议平均满意率达不到60%的,建议镇党委免去其党内职务,并劝其辞去行政职务。镇党委把双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全年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张震、王雷)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关闭

“淄博廉政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淄博廉政在线”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相关专题
·临淄区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进五上”活动
·面对权力贵在“诚惶诚恐”
·临淄区纪委信访工作“六诊”促稳定
·市领导视察市纪委牵头建设的黑铁山生态恢复绿化工程点
·全市纪检监察调研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召开
·贺国强在中央纪委信访室接访调研
■最新更新
■相关联接
·临淄区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进五上”活动
·张店工商分局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六上”活动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推出新举措
·桓台县制定出台《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高青县检察院重视廉政文化建设
·桓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五型窗口”
·临淄区纪委信访工作“六诊”促稳定
·淄川区对234名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中共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淄博市监察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255001)
电话:0533-3184235 电子信箱:webmaster@zbj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