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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各部门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加入日期:2008-5-3 9:15:05 作者:临淄区纪委 来源: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近日,临淄区委、区政府同92个区直管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乡镇街道、区直大系统也分别按要求同下属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领导班子监管职责。要求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任务,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乡镇街道和区直大系统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工作,作出了具体量化要求。二是领导干部主要职责。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切实抓好本部门和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工作,并严格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的五项重点廉洁自律工作要求。三是党风廉政责任追究重点。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在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七种违纪违法重点问题,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为抓好工作落实,上半年和年底,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部门和牵头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分别进行专项检查和综合考核。各项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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