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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扎实推进党务公开
加入日期:2008-5-5 11:22:08 作者: 来源:淄川区纪委
 
    今年以来,淄川区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的要求,制定出台专门《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党务公开,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
  一、探索创新公开形式,体现灵活性。本着“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党内公开、本系统内公开和向社会公开三种形式。对适合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公开意见箱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共同督促落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严格掌握公开程序,注重规范性。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的基本程序,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同时,坚持事先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以确保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实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负责制”,有关工作人员亮牌工作,接受监督。
  三、科学把握公开时间,注重时效性。依据公开事项的轻重缓急,将公开的时机、时段与公开内容紧密联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明确界定公开的时限,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通过其他形式公开的内容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张震、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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