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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强化“四个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加入日期:2008-5-9 10:22:41 作者: 来源:张店区纪委
 

张店区强化“四个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近年来,张店区紧紧围绕“廉洁高效”的目标,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健全制度,严格监督”的原则,以“四个机制”为基本框架,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强化教育,建立健全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以廉政教育为基础,发挥教育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抓住重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掌握人、财、物实权岗位上的公务员作为教育的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始终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抓住易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的关键时期,突出教育的时效性。每逢重大节日,区纪委及时发出通知提出要求,并辅之以督促检查,有效地防止了公款旅游、滥发钱物、送礼受贿等问题的发生;干部职务变动时,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干部有信访问题时,采取函询、信访约谈等方式,促其说明情况,及时纠正,防微杜渐。创新形式,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在运用报告会、书画展、知识竞赛、家庭助廉等传统教育形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歌曲创作演唱比赛、现身说法、网上廉政教育等新形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该区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领导机构,形成纪委牵头,组织、宣传部门配合的大宣教工作格局,连续10年每年一个主题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形成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张店区围绕反腐倡廉工作,建章立制,努力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近年来,张店区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源头防腐建章立制。着眼健全完善使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的制度体系。对车子、房子、通讯工具、公务接待、出国出境考察和旅游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规章制度上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张店区交通、通讯工具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禁经商办企业的规定》、《领导干部出国出境有关问题的规定》、《张店区关于党员干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暂行规定》等几十个规范性文件,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明确了是非界限。围绕规范事权、财权、人权和物权等方面,及时制定了《张店区关于廉政建设的十项推定》、《关于对拟提拔重用干部实行廉政鉴定的实施办法》、《张店区关于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的决定》等制度。并适时推行了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三项改革。围绕党员干部监督,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组织函询、谈话、诫勉、降职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激励约束。建立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不经集体讨论决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同时,还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做到述职述廉结果进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实化监督,建立健全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为全区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建立了电子廉政档案,将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情况全部纳入档案。出台巡视工作制度,对全区各单位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巡视的形式予以监督。在全区推行工作质量标准化管理。认真开展建筑市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政府采购、国债资金使用、预算外资金管理和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的执法监察。积极推行和完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公开、推行网上申报、网上注册登记、网上审批、网上招标等网上办公方式,以科学、合理的办事流程、规范公务活动,限制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连续多年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中选取代表,对全区68个部门特别是执法执纪部门进行行风政风评议。组织对区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由所在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加大办案力度,构筑“惩处腐败”的惩戒机制。将查办案件作为纪委的标志性工作来抓,对教育预防无效、制度约束无效、监督制约无效者,坚决惩处。通过大力惩治腐败,提高教育的说服力,体现制度的约束力,增强监督的威慑力。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和案件承办责任制,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在机关中履行查办案件主要职能。建立横向联系机制。加强与各执法执纪机关的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办案合力。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对基层及区直有关部门查办的案件的立案调查、案卷材料、定性处分,坚持由区纪委监察局审核把关。基层及区直有关部门查办案件力量不足,由区纪委监察局派员直接指导或协办。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对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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