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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积极做好交通腐败源头预防工作
加入日期:2008-7-22 13:51:42 作者: 来源:桓台县纪委
 
    一是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管理。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原则上在每年底或次年初由交通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计划。二是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过程管理。凡属交通部门组织的工程项目,确定什么样的招投标办法和招投标范围,必须经交通部门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交由招标部门组织实施,任何个人均不得参与和干涉正常的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对工程变更的审批管理。要求工程相关各方自觉维护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变更设计、工程量增减等必须严肃慎重。确需变更的,须经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复核,设计单位变更设计,业主单位同意,并经四方签字后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才算有效。四是加强工程款和计量支付的经费管理。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拆借和挪用。工程款的拨付必须严格按工程进度,实行计量支付,并坚持一支笔审批。同时交通部门要把确立监督意识、疏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督体系、拓展监督形式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职工勇于监督,形成内外结合、上下结合、动静结合的监督体系。(孙明文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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