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时事 >> 信息动态 >> 区县 >> 新闻正文
沂源县构建四项机制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监督
加入日期:2008-8-29 14:41:47 作者: 来源:沂源县纪委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构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机制。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中心和“发展、稳定”两个基本点,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定期研究部署农村廉政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廉政教育工程,扎实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党纪教育月”和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促进农村干部群众荣廉耻腐理念的形成。二是健全制度、强化责任,构建农村党员干部廉政约束机制。结合农村基层工作特点,在全县推行农村干部“任前认标制、任期目标制、实绩考核制、任内进退制”管理模式和农村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制,建立健全了农村财务县级审计制度、“三民主一公开”制度、村级议事制度,对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村级重要事项实行“四公示、七步走”管理模式,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决权。三是整合资源、加强监督,构建农村党员干部廉政防范机制。各乡镇每年年初组织村两委“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半年和年终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村主要领导述职述廉,由村“两委”成员、党员、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并对其廉政承诺和践诺情况进行公示,强化了党内监督。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惩处,构建农村党员干部廉政震慑机制。建立了办案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党纪政纪的惩戒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关闭

“淄博廉政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淄博廉政在线”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淄博廉政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相关专题
[Cospecial]
■最新更新
■相关联接
·沂源县村级干部监督管理实现“四化”
·淄川区五项措施推进“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淄川区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例会
·桓台县工商部门强化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
·沂源县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审批
·淄川区国税局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淄川区加大机关效能投诉处理力度
·周村区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中共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淄博市监察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255001)
电话:0533-3184235 电子信箱:webmaster@zbj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