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规范“小微权力” 助推清廉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 :  2019- 10- 17 11: 45 浏览次数 : 
       “和村民打开天窗说亮话,按照正规流程走下来,也就消除了村民疑虑,大家一块商量着把事办成。2019年以来,我们村立足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现有的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做了重新梳理,从考虑涉及的村集体资产经济合同怎么规范,如何签订等问题入手,确定了合理优先续签、价格跟随市场、违规依法规范的一套清理规范方案,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最后将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10月13日,乌北村党支部书记孙庆君对前来督查“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的镇纪委书记刘鲁敏说道。 

       在距离乌北村不远的辛泉村,今年以来,该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对村内道路、小巷、沿街道路进行道路硬化和墙面粉刷,累计投入270余万元,乡村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里的特色暖通产业也随着暖通工业园的建成形成了规模效应。“村里要发展,就得有资金,只要是涉及钱的问题决不能藏着掖着、马马虎虎,村里每项支出,每一笔收入都在“村务公开栏”里的大红纸上贴着,村民看得见,村干部说话做工作心里有底气,老百姓对村里工作也拥护。”说起通过开展“清廉乡村”建设而逐步规范的村务公开工作,辛泉村村委会主任刘辉感触很深。

       今年以来,桓台县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整体改善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提出了“建设清廉乡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延伸”的工作思路,围绕“正风肃纪”“权力运行”“惩腐肃贪”“责任落实”四大工程,推进严查基层微腐败、规范村务公开、加强村务监督等11项具体工作,在全县启动“清廉乡村”建设工程。

       其中,规范“权力运行”是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着力点。该县紧扣权力运行监督难等关键环节,通过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党群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一核三体”村级工作运行机制,巩固维护好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同时,出台《桓台县农村干部行使“小微权力”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列出六个方面25条“负面清单”,构建起党委、纪委、分管领导、村级“两员”和业务主管部门“五位一体”的履责机制。并打破以往资金监管部门监管各自为战的“信息孤岛”局面,建立“桓台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无缝隙衔接。

       在“权力运行”规范铺就的快车道下,“清廉乡村”建设徐徐清风吹进“吨粮首县”“江北水乡”的田野乡村。截至目前,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数量同比下降51.8%。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4854份,增加村集体收益1840万元。干部群众隔阂没有了,资金来往透明了,办事有规矩了,乡村治理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群众无不拍手称赞。(桓台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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