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市委决定于2019年12月上旬至2020年1月中旬,开展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共14个)
1.市直部门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全市扶贫工作重点镇(扶贫专项巡察“回头看”):淄川区寨里镇、西河镇,博山区博山镇、池上镇,高青县高城镇,沂源县南鲁山镇、大张庄镇、中庄镇。
二、巡察内容
1.深化政治巡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入进行政治体检,围绕“四个落实”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看党组(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情况,看落实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情况,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检查,看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看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看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加强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的检查,看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看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看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情况,看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情况。加强对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的检查,看党组(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看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看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2.聚焦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江敦涛书记在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在全市企业家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等文件要求,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六稳”、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一次办好”、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3.紧盯作风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情况,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中纪办发〔2018〕8号文件要求整治的12项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中央“基层减负年”部署和省委“工作落实年”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政绩观错位、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问题。对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聚焦“五个转变”,看是否存在“慢落实”“不落实”“假落实”等问题,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拖治瞒,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
4.关注脱贫攻坚。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选择部分扶贫工作重点镇开展巡察“回头看”,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解决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等问题。聚焦责任落实、脱贫质量、作风建设、问题整改等方面,重点对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脱贫攻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关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其他需要巡察的内容。
三、有关事项
各巡察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待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公开。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特此公告。
淄博市委巡察办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