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 12- 31 12: 29 浏览次数 : 

近日,淄博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先后下发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淄办发电〔2019〕10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的重要一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以优良作风推动淄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至关重要。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视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二、重申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要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真正把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收送高档烟酒、天价茶叶、珠宝玉石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台历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等;严禁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搞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等繁琐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三、坚持以上率下,夯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稳中求进、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治理“四风”高质量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树立良好党风政风社风。

四、加大监督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方法,关注舆情动态,畅通监督渠道,综合运用信访、电话、网络等平台受理举报投诉,优先进行处置。要立足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拖、治瞒”“六治”专项行动,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不落实、假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文山会海、频繁督导、强调留痕、层层加码等违背规律、增加基层负担问题,严肃查处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拉关系、跑门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要坚持严字当头,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越往后执纪越严,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不仅要严肃查处违纪人员,还要坚持“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时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各项纪律,以实际行动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

市纪委举报电话:0533-12388;举报信箱:淄博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举报网站:www.zbjw.gov.cn;微信举报:“淄博纪委监委监督在线”微信公众号。(淄博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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