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的“一把利剑”,村(社区)党组织作为最基础的“细胞”,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周村区委巡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以精准有力监督实现村级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既要紧紧围绕“三个聚焦”不发散、不跑偏,又要找准巡察与基层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职能职责,将中央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资”管理等重点工作纳入村级巡察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工作背后的责任问题、政治偏差,明确村级巡察重点关注的10个方面31项重点内容,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在区委第十一轮巡察中,针对村级巡察发现的发展党员、“三资”管理、土地违法等方面的典型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5份,为区委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抓实规范化建设,强化全覆盖统筹力。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巡察全覆盖是党章规定的硬任务。按照区委部署,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在制度建设、全覆盖路径和组织方式探索上下功夫,加强统筹谋划。从完善制度入手,健全完善区委巡察制度体系,确保巡察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制定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3项基本制度,修订完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和区委巡察组3个工作规则,构建起“3+3”巡察制度体系。坚持主动谋划,在区委第四、五、六轮巡察中,试点开展对17个村(社区)的巡察,总结积累经验,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任务目标、巡察重点、巡察方式、工作流程、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研究制定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区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规范等一批制度,形成了权责清晰、系统完备的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提高了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坚持协同高效,精准有效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
生命线。周村区村级巡察任务数占全覆盖任务数的70%左右,高质量实现巡察全覆盖必须把村级巡察作为重中之重,为了破解“巡察一阵、紧张一时”的问题,对全区181个村(社区)党组织,坚持“逐个过筛子、挨个做体检”。一方面,精准定位巡察“标靶”,对各个村居进行“巡前摸底”,科学把控全覆盖进度。针对经济总量大或信访矛盾问题多的重点村(社区)“常规+重点”巡一批,完成区委第七轮对41个村的巡察和区委第十一轮对1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巡察。聚焦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主要矛盾“点穴+机动”巡一批,在区委第九轮对27个村(社区)的巡察中,通过重点关注民生领域、群众矛盾纠纷化解、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巡察发现民生服务类问题37个,占发现问题总数的21.5%,推动解决社区用电安全隐患、居民用水难用水贵等问题,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紧盯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优先+专项”巡一批,根据周村实际,优先安排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资”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巡察,在对全区20个村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发现问题115个,移交线索11条,党纪政务处分5人。结合市、区巡察镇(街道),采取“一托N”的方式巡镇带村巡一批,在区委第九轮巡察中,区委巡察组配合市委第八巡察组,同步巡察丝绸路街道下辖的4个城市社区,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物业管理、小区安全等问题46个,有效释放监督常在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贯通融合监督方式,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目标,增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合力,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出台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办法、巡审联动工作办法等文件,运用巡审联合、巡驻联合、区镇联合“3个联合”工作模式,通过巡前充分听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巡中密切配合协作、巡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实现有效衔接、成果共享。区委第十一轮对北郊镇46个村的巡察中,通过“巡审联动”发现问57个,移交问题线索56条,立案13起,为区委集中整顿北郊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已完成全部对181个村的巡察,共发现问题2667个,移交问题线索115条,立案32起,党纪政务处分14人,对1名党员进行除名,大大提高了发现问题的效率和精准度。
强化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一手抓发现问题这个生命线,一手抓推动解决问题这个落脚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了最大发挥巡察成效,必须变一枝独秀为百花齐放,变单打独斗为握指成拳。一方面,在夯实整改主体责任上持续发力,巡察结束后,坚持“一村一反馈”,将巡察发现问题向镇(街道)和村(社区)同时反馈,充分发挥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作用,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直接责任的督导,通过实施“镇村联改”,压实镇(街道)党(工)委与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增强内生动力,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另一方面,在完善整改日常监督机制上下功夫,针对省委巡视、市委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双线整改”,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对镇(街道)、村(社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区分管领导靠上跟进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职责抓,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促落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定期监督检查”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同时,奔着“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剖析原因、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标本兼治。目前,已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村级财务监管、基层组织建设、“四风”问题等方面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解决村级财务“五代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农村党员管理不够严实等一批具体问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更加坚强充分。下一步,周村区将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工作,持续在系统整改、深度整改上下功夫,对巡察发现问题矛盾突出的村(社区)适时开展“回头看”,务求整改实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作者系周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