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市纪委监委委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 04- 16 16: 50 浏览次数 : 

各有关考生:

按照《2020年淄博市 “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为通过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0年4月22日。根据报名人数和岗位设置,面试分为两个阶段,参加齐正园管理服务中心财务会计岗位和电子信息化建设岗位面试的人员,于4月22日上午7:30前到达考点;参加齐正园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岗位和信息及网络监察中心档案管理岗位面试的人员,于4月22日下午13:30前到达考点。

(二)面试地点:淄博市委党校综合教学楼(淄博市张店区南西六路3号)。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交原件,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复印件,档案类材料由档案保管部门保管的,需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四)考生参加面试前,须先测量体温,除进入面试室答题外,全程佩戴口罩,等候及休息期间要间隔就座。

(五)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组织,服从评判,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六)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八)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当场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九)面试考评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十)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宣布成绩后,统一领取个人物品离开考点。休息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透露试题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十一)应聘人员及时登陆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3-3451059

咨询电话:0533-3451213

未尽事宜按《2020年淄博市 “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0年淄博市纪委监委委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淄博市纪委监委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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