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  2020- 06- 02 18: 39 浏览次数 : 

为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攻坚行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近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高青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军等推动落实粮食生产田间工程项目失职失责问题。高青县在推进粮食生产田间工程项目中,相关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导致项目未按设计标准施工、未按期通过竣工验收、未按时投入使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时任高青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李会军负有直接责任,先后担任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的王拥民和张洪耀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军作为时任分管副县长、邵珠泉作为现任分管副县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刘军被诫勉谈话,邵珠泉受到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王拥、张洪耀、李会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2.博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李林等对池上镇下郝峪村生活污水排入淄河河道失察失管、整改不力问题。博山区池上镇下郝峪村生活污水自2014年以来连续多年排入淄河上游河道,池上镇党委、政府对此失察失管,对辖区内人居环境和水源地保护不到位。2019年11月,我市部署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工作后,该问题依然存在。12月,市委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仍未进行整改。池上镇相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谢宜建作为分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副镇长负有直接责任,镇党委书记任鸿星作为时任镇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林作为时任镇党委书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李林受到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处理,任鸿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宜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副镇长职务。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王波对辖区“三资”监管失职失责问题。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波任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对辖区内村居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内村居财务管理混乱、违规行为多发,部分村居集体财产存在廉政风险并造成损失,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王波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王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副局长、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王治义对省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不力问题。2019年4月18日,省大气污染专项检查组发现傅家镇辖区某企业存在大气污染问题,要求予以整改。张店分局在整改过程中作风不实、敷衍应付。5月5日,省检查组开展“回头看”时,发现相关问题未整改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王治义对此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5月,王治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赵海峰对待群众来访冷横硬推问题。2019年11月,赵海峰在接访工作中,对群众咨询问题态度冷漠、答复随意,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引发群众不满,被媒体曝光。2020年1月,赵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原岗位。

通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妨碍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推进落实,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上述案例再次表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我市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是我市干部作风方面最突出、最尖锐的问题,必须下大气力持续整治解决。今年市委部署开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干部作风攻坚既是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重要保障性措施。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努力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从具体人具体事上来推动,找准突破口,真正动真碰硬、寸步不让,坚决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土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检视存在问题,带头克服惯性思维,力戒不良习气和官僚作风,发挥“头雁效应”,实打实作出榜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攻坚行动”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定期筛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以案明纪促改,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提供坚强保障。(淄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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