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  2022- 04- 20 16: 37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分别是: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原四级调研员王忠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企业财物问题。2006年至2021年,王忠在原张店区国土资源局、原市国土资源局张店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执法检查、手续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违规为企业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企业财物共计100余万元。王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

2.市公安局周村分局三级高级警长王长峰违规接受企业安排的宴请、住宿、旅游,收受企业礼品问题。2018年,时任市公安局周村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王长峰在退还某企业被扣押涉案款过程中,携家人违规接受企业安排的宴请、住宿、旅游,并收受企业礼品。王长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高新区卫固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许庆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企业招投标提供帮助,收受企业钱款问题。2018年,许庆在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卫生科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某公司钱款3万元,为其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许庆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王中华违规借用辖区企业钱款问题。2019年,王中华以安全检查为名,私自到辖区企业进行检查,并借机违规向企业借款5万元,供个人使用。2019年至2020年,在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中,王中华对该企业负责或者控股的多家下属企业安全检查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王中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有的纪法意识淡薄,将手中权力当作牟利工具,搞权钱交易;有的“亲”“清”不分,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有的收受贿赂,违规插手招投标,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有的故意设障刁难,利用职务影响向企业借款,增加企业负担。这些典型问题,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营商环境优,则市场活力强;营商环境好,则发展动力足。当前,我市已经踏上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亲”“清”政商理念,既要靠前服务、积极作为、排忧解难;又要筑牢堤坝、守住底线、干干净净,遵纪守法办事、坦荡真诚交往,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商新生态。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系统集成思维,围绕“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聚力推出一批具有前瞻性、独创性、差异性的改革举措,真正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最大竞争优势,使淄博成为近悦远来强磁场、营商环境新高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全面推进“齐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市场主体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铲除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病灶、作风毒瘤,提升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效果,为打造极优化营商环境淄博品牌提供坚强纪法保障。(淄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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