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背离“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  2022- 04- 25 15: 02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为深入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防止“六种不良倾向”,推进全市品质提升年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1.张店区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曹宏伟虚假落实帮扶措施问题。2019年,曹宏伟负责“一对一”结对帮扶低保户工作时,未按照规定履行帮扶职责,弄虚作假、伪造帮扶记录,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曹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淄区法院稷下法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范传保未严格履行审判职责问题。2019—2020年,范传保在承办某案件时,不正确履行职责,未严格组织合议庭评议,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置案件,导致原告起诉未及时得到受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8月,范传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沂源县原国土资源局大张庄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可臣、原县河道管护中心副主任郗晓远、大张庄镇水利站原站长娄延华处置群众举报不力问题。2019年,王可臣、郗晓远、娄延华对群众举报反映沂源县大张庄镇大三地村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调查处置不认真、不细致,未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王可臣、郗晓远、娄延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7月,王可臣、郗晓远、娄延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桓台县原市容环卫管理局局长助理耿伟开展考核工作流于形式问题。2018年,耿伟在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工作中,未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对相关保洁公司进行月度考核,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镇按时上报月考核成绩,导致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无法对超比例支付资金进行核算和追缴,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耿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原建筑管理处(工程招标办公室)副主任张岩推进河道水质超标整改迟缓问题。2021年,张岩作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城镇排水和市政管网工作负责人,对范阳河张博路附线站点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整改落实慢、推进无成效,未及时组织排查发现和处理S102省道焕然河桥雨污混排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张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有的松弛懈怠,履行程序不“严”;有的弄虚作假,开展帮扶不“真”;有的敷衍应付,处置投诉不“细”;有的流于形式,组织考核不“实”;有的拖延迟缓,推进整改不“快”。这些问题严重背离“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严重阻碍工作开展、影响工作质效,与市委树立一流格局、淬炼一流作风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关系到全市品质提升年工作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把真抓实干作为职责本分,将“严真细实快”要求贯穿到落实执行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多用精微之力,多积尺寸之功,拿出行百里者半九十的韧劲,让“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成为淄博党员干部的鲜明标识。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以实干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那些“南郭先生”“撞钟和尚”“甩手掌柜”受到问责、失去市场,让各种不良作风无所遁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履行协助职责、监督专责,紧盯“关键少数”,深入整治“中梗阻”“好人主义”顽疾,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重处。要坚持严管厚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心关爱“三项机制”激励作用,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引导党员干部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淄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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