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淄博市高青县一家种苗公司的生产基地内一派繁忙景象,基地负责人老高正带着工人们装箱、搬运,满载蔬菜苗的货车整装待发。看着现在的光景,谁能想到,基地刚刚走过一段“涅槃之路”呢。
据了解,高青县纪委监委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中,以黄河河道治理作为“小切口”,进行立项监督。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调研黄河滩区项目时,发现该种苗公司的生产基地建在黄河滩区里,不仅影响汛期行洪安全,还有可能污染周边水质和土壤。
“既要监督保护生态环境,又要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守好群众‘钱袋子’。”高青县纪委监委一方面督促职能部门尽快做好拆除工作,另一方面督促相关部门帮助群众争取政策支持、寻找生产门路。在镇政府的协调下,老高另选地方成立了农业合作社,建起了新的育苗大棚。目前,已拓展到八个,上门订购产品的客商也比之前多了不少。
为贯彻落实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要求,淄博市纪委监委从小切口、小角度入手,找准政治监督切入点和突破口,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规范,把政治监督做深做细做实,推动见人见事见效。
选好题目是靶向发力、精准监督的前提。淄博市纪委监委注重发挥统筹谋划作用,指导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注重从党中央决策部署、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案件多发频发领域,审计、督查、信访、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移交事项等5个方面梳理选题,一事一立项、一事一监督,盯着问题纠治、瞄准靶子射箭。
桓台县纪委监委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县属某中学食堂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职责,致使未检疫食材流入学校食堂的线索,深入了解核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随后,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在全县开展中小学食堂管理问题专项检查,立案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2023年以来,淄博市围绕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纠治作风突出问题等方面,共开展耕地保护执法监管、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惠残助残政策落实及审判领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43项“小切口”整治。
淄博市城镇化率高,“城中村”数量大,部分村建设项目较多、资金资产扩张迅速。市纪委监委以旧村改造为切入点,采取巡镇带村、提级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对重点村居进行全面体检,查处违纪违法问题68起,处分46人。其中,淄博高新区辛曹村李某某在旧村改造项目中收受贿赂,帮助电梯经销商违规中标,导致新房电梯无法按期交付安装,被开除党籍,受到刑事处罚。同时,紧盯村级工程项目化整为零、层层转包等逃避监管行为,试点建立村权事项备案监督,强化工程承揽、发包等重点环节监管,发现廉政风险点60余个,督促整改问题40余个。
为统筹监督力量,淄博市纪委监委构建上下联动、全域落实机制,市县镇村四级整体发力,监督工作同谋划、任务同督促、力量同组织。同时,强化与法治督察、行政执法、财会监督等贯通协调,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不断延伸拓展监督“半径”。
“在对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立项监督时,发挥驻在市审计局的优势,借助审计力量对相关账目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财务管理不规范、挤占执法经费等5类8项典型问题,下发工作提示提出整改建议。”淄博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
推动治理是开展监督的落脚点和着力点。淄博市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办案这一最直接最有力的监督作用,对于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严惩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办结后,同步实施案件剖析、警示教育、监督整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