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C在调任到某中学担任“一把手”后发现,近年来学校很少召开党委会,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最多由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开个“碰头会”。一番询问后才得知,这是学校的惯例,主要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C有些犯难,是延续学校惯例,还是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呢?
执纪执法者说
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有的抓队伍腰杆不硬,奉行好人主义;有的对违纪违法干部纵容默许;有的重业务、轻党建,这些都违反了政治纪律,应当予以严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此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问责。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一把手”难辞其咎。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承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现苗头马上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