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  2024- 06- 05 17: 37 来源 :  淄博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爱山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2020年至2022年,张爱山任大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长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挤占挪用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运转经费和退休人员管理费共计8万余元,用于发放考核奖、精神文明奖等。2024年2月,张爱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桓台县田庄小学总务主任赵瑞青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问题。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赵瑞青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代收代缴的学生牛奶费、校服费等款项4万余元用于个人理财。2024年4月,赵瑞青受到记过处分。

  高青县芦湖街道寨子村原村委委员、司家管庄自然村原负责人周光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8年7月至2022年5月,周光华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在司家管庄自然村某小区工程推进、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万余元;其同时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5月,周光华被责令辞去村委委员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沂源县南麻街道陡起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慎忠违规套取公益性岗位资金问题。2022年,唐慎忠安排多人报名公益性岗位但不实际工作,套取公益性岗位资金共计5万余元。2024年3月,唐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问题,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查处、坚决纠治。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心存敬畏,切实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筑牢廉洁防线,坚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性,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推动全领域、全行业、全系统深入整治,努力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民生痛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从严查处一批“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推动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土壤,以集中整治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更加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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